第十七个国际档案日主题宣传
发布时间:2024/6/7 10:53:03 作者:王振中 浏览量:4049次浏览
新中国档案事业发展的历史你知道吗?
一份档案就是一份记忆
一份档案就是历史的传承
2024年6月9日
我们迎来第十七个国际档案日
新中国档案事业发展的历史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档案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重视档案和档案管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档案工作的基础上,一面改造旧中国遗留下来的档案工作,一面汲取国外管理档案的先进经验,逐步建设起国家规模的社会主义档案事业。
(1)初创阶段(1949~1956)
这个阶段,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全国人民,完成了繁重的社会改革任务,开始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接管、集中旧中国遗留下来的档案;收集革命历史档案;建立机关、团体的档案工作;培训档案专业人员,为建立国家规模的集中统一的社会主义档案事业打下了基础。
195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成立,是国家加强档案工作领导的一项重大措施,为有计划地建设社会主义档案事业,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1956年4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发布,对国家全部档案的概念、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基本原则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有力地推动了全国档案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2)全面建设阶段(1957~1966)
这一阶段,在国家确定的建设档案事业的方针、政策的基础上,档案事业各个方面开始全面建设,初具国家规模的档案事业不断发展和提高。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迅速建立,加强了国家档案事业的分级管理。到1960年,全国共建立各级档案馆1634个,其中中央级4个,省级15个,地级106个,县级1509个。到1965年底,全国共建立各级各类档案馆2483个。
1957年国务院《关于改进档案、资料工作的方案》要求分别在工业、交通、地质、农业、经济等方面建立统一的科技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推动了科技档案工作的建立和发展。档案专业教育也有了新的发展。各级档案部门培训了一大批档案工作者,高等档案教育也为档案部门输送了不少人才。
(图:1959年6月1日至10日,全国档案资料工作先进经验交流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接见了全体代表。)
(3)恢复和发展阶段(1976~1990)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档案事业进入新的阶段,在不断解放思想下,从局部恢复到全面恢复和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初步建立起一个与社会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事业相结合并为其服务的全国规模的社会主义档案事业。
198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正式实施,为中国档案事业在法制的轨道上全面建设和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档案事业进入了依法治档、全面建设的新阶段。
(4)现代化探索新时期(1991~ )
在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潮流中,各级档案部门联合科技部门积极开展了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试验工作,体现为电子计算机的应用、档案缩微的发展、现代保护技术的引进等。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档案法1988年1月1日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有助于进一步发挥档案和档案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建国以来,我国的档案事业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一个国家规模的档案事业已经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起来,并且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进入新时代,档案工作者将坚守“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奋力谱写中国档案事业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充分发挥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应有价值。